2011年11月,天津市启动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,同时我院设立了医保科。医保科制定了医保办公室的工作制度,明确了工作职责。医保科负责医保政策的宣传、咨询和接待来访,以及本市和外地医保患者相关医保事宜的办理。